244萬免稅額怎麼送?地政士:別弄錯了!這樣做才是正解
每年每人有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許多父母用來移轉不動產給小孩,尤其是年底,跨年累計免稅額有488萬,父母兩人合計更有976萬元,一次就有足夠免稅額移轉房子,完全不用繳贈與稅,許多人認為是妙招。
不過,資深地政士表示,這種方式其實有增值稅以及房地合一稅問題,並非最好方式。如果條件允許,採取現金贈與,或先賣房子再現金贈與,再由小孩自行買房,才能真正完美節稅。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由於贈與不動產贈與稅,是以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來計算,而市價1千萬元房子,公告價值可能只有300萬元,只要利用跨年贈與就可一次登記完成,因此利用免稅額移轉不動產,現在相當風行。
但這其實有兩大問題,首先是依照土地稅法第5條規定,贈與不動產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而土地增值稅是個大麻煩。
原因無它,如果是買賣,自用住宅可使用優惠稅率10%,但贈與案件並非買賣案件,只能適用一般稅率,也就是20%、30%、40%,稅額算起來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是一筆很大負擔。
鄭文在表示,最近就有一對父母請他們運用贈與稅免稅額,把名下一間市價近2000萬的舊房子過戶給小孩,由於公告現值僅約600萬,運用跨年免稅額,一次就可移轉完成,不用繳納贈與稅。
不過,當他們算出土地增值稅要繳約60萬元時,這對父母立刻打了退堂鼓。
鄭文在表示,贈與不動產,除了土增稅,未來子女出售房子,房地合一稅也是一大負擔。以市價1千萬房屋,以300萬元公告現值贈與給子女來說,未來子女再出售時,若同樣以1千萬元出售,將無形中產生700萬元的獲利。
而依照持有期間不同,出售時乘上15%、20%、30%、45%的稅率,換算必須繳納105萬~315萬元不等的房地合一稅,金額不小。
即使連續自用住滿6年沒有出租營業,主張400萬元免稅額及10%優惠稅率,仍需要繳納近3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即700萬元-400萬元=300元×10%),也是一筆高額的負擔。
鄭文在表示,如果父母經濟良好,那麼採取現金贈與是比較好的方式,跨年免稅額可達976萬,送給小孩後,再由小孩拿去買房,事後再持續贈與幫忙繳貸款,即可避開增值稅以及日後出售房地合一稅問題。當然父母也可先賣房拿回現金,再採現金贈與,也可達到同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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