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上有墳墓是大忌?專家搖頭揭處理方法:其實是能量好、旺子孫的印記
這陣子我在賣很多面積很大的土地,常常有人第一句就問我:「這麼大的地,有沒有什麼問題?」
其實,土地越大、越靠山的地方,就越容易遇到「土地上有墳墓」的情況,有些地主選擇和它和平共處,因為風水好、視野佳,也算是一種尊敬古人,但也有地主會希望完全遷走,不想和別人的祖先產生瓜葛。
我的地主們都很誠實,會直接把這樣的情況說清楚,優缺點都攤開來講,因為不想耽誤買賣雙方的時間。只是很多買家聽到「墳墓」就很疑惑,甚至有點害怕:「這到底要怎麼處理?是不是很麻煩?」
事實上,現在都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與程序,可以把這些事情妥善處理,不需要擔心。
一、有主墓(找得到家屬)
1. 與家屬協商遷葬安置(納骨塔、公墓、樹葬等)。
2. 向所在地區公所/鄉鎮市公所申請起掘許可。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29條、第3條,經許可後,才能由合法禮儀公司進行遷葬。
二、無主墳或找不到家屬
1. 由主管機關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1條:公告至少3個月,現場立告示,可辨識墓主者須書面通知,無主者免通知。
2. 期滿未有人處理 → 準用第30條:政府或地主可依法代為起掘、火化或安置納骨設施。
三、法律依據(重點條文)
殯葬管理條例:第29條、第30條、第41條、第70條、第71條
民法第767條:土地所有人可請求排除或防止墳墓妨害。
刑法:第246條、第248條、第249條(規範擅挖、損壞、污辱墳墓屍骨的刑責)。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7條:若遇疑似古墓或考古遺址,須停工通報。
四、地主/買方實務流程
1. 盤點:確認有主/無主墳。
2. 有主:協議 → 申請起掘許可 → 合法遷葬。
3. 無主:申請公告 → 張貼&刊登至少3個月 → 期滿無人認領 → 政府或地主代遷。
4. 存證:公告影像、報紙或網站截圖必須保留。
5. 特殊情況:遇到古墓或文資 → 立即停工通報文化資產主管機關。
重點提醒
不可自行亂挖,否則可能觸犯刑法。
合法程序走完,土地就能恢復完整規劃。
這些事情表面上麻煩,其實知道方法就不難。
風水 × 土地能量
在大面積的土地上看到墳墓,真的是很常見的情況,因為在過去的時代裡,只有風水好的地方,祖先才會選擇長眠於此,這代表土地能藏風聚氣、庇蔭後代,所以,墳墓並非壞事,反而是一種印記:這塊土地的能量好,能旺子孫,也能帶來事業發展的力量。
土地買賣本來就充滿細節,知道怎麼處理,就不會麻煩,我接下土地案件,也希望買家能清楚:買來之後能做些什麼、如何發揮價值,這樣土地才能真正帶來未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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