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大噴錢...重購退稅要把握!國務局查核3證明:不符居住事實恐面臨追繳

許多換屋族在規劃資金時,都會納入「重購退稅」的節稅機會。不論是土地增值稅、財產交易所得稅,或是房地合一稅,只要符合條件,都有機會透過「重購退稅」,拿回部分或全部稅金。
除了達成基本要件,還有一個非常關鍵的重點是:你必須提供「足以證明有自住事實」的相關文件。那麼,什麼樣的文件能證明我們真的有住在這裡呢?
以下三類,是國稅局最常參考的實務資料:
1. 戶籍遷入是第一步
各種稅的「重購退稅」規定,幾乎都要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要遷入新家。
這不僅是法律條件,也是認定你「自住」的起點。
2. 水電帳單:最簡單的居住證明
光有戶籍還不夠,要能證明真的有住。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供水費帳單與電費帳單。因為住在那裡,自然會用水、用電。
如果剛好有天然氣、第四台或網路的帳單,也可以一併附上,建議提供一年以上的資料更有說服力。
3. 重要信件:誰會把關鍵帳單寄去沒住的地方?
如果你的信用卡帳單或銀行對帳單是寄到這個地址,表示:我們真的住在這裡,通訊地址才會留這裡,是補強「居住事實」的重要證明。
小提醒:這三類文件,只要能提供得越完整,越能佐證你是真的有自住。當然,前提還是其他重購退稅的條件也都符合。
最後也別忘了——拿到退稅後,新家五年內不得移轉、出租、營業,要持續維持「自住」狀態,這是國稅局一定會查核的重點,若事後被查出違規,已退的稅可是會被追繳回來的喔!
換屋是一段旅程,退稅是一份回饋。記得把該準備的資料都備齊,讓節稅計畫順利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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