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安就查處!北市狂拆8699違建 阿扁條款明年失效
現行規定民國83年12月31日前既存違建,只要拍照列管就免查報拆除,但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北市建管處表示,無論是否屬民國83年前的既存違建,經查證涉有影響公安者,均依規定優先查處,另建管處現已啟動修法作業,民國83年前違建不得修繕,目前已完成修正草案預告,預計8月底完成程序、明年正式實施。
根據統計,2015年至迄今已執行影響公共安全專案,包含占用防火間隔(巷)違建1890件、屋頂違建加蓋第二層以上520件、屋頂違建裝修隔出3個以上使用單元1843件、違建作為營業性廚房使用998件、違建占用消防救災通道418件、1999緊急通報1274件,以及要求違建加裝住宅警報器1756件,合計已處理8699件。
建管處強調,違建拆除現階段著重在維護公共安全為主要目標,將持續處理危害公安的違建,預計今年底將「營業性廚房」(113件)及「屋頂三單元」(151件)專案全部處理完畢,達到清零計畫目標,同時呼籲上述違建者應盡速配合拆除改善,改善後不得復健,如經查證將決不寬貸,依法執行強制拆除。
另外,考量既存違建的建築結構未經建築法或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規範檢討,危害程度較一般合法建築物高,若發生火災,在建築結構已有受損情形下,民眾若持續居住、使用易發生危險,北市府自去年9月起,經消防局橫向通報有發生火災者,建管處便依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6條規定,進行專案查報優先拆除。
建管處指出,為加快都市更新、整頓市容觀瞻或預防危害公安的發生,北市府已啟動「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修正作業,對於民國83年前的既存違建將不得修繕,若有修繕行為,優先查報拆除。今年6月1日起至7月1日已辦理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程序,預計8月底可完成程序、明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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