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想多收「預繳的管理費」 網一看搖頭:沒人這樣做!
租屋族在承租電梯大樓時,通常會跟房東協商管理費事宜,決定是由誰來繳交大樓管理費,但日前有位房東表示,他跟建商買預收屋後,有預繳5萬元的公設點交期間管理費,好奇「能跟房客收這筆費用嗎?」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他當初跟建商購買預售屋時,有預繳5萬元當作公設點交期間的管理費,但這期間租客已經住進去了,因為公設還沒點交,所以租客不用繳管理費,但他認為「實際上這些管理費是從我預繳的5萬元扣除了。原PO指出「如果我當初租約要求管理費由租客自行繳交(含屋主預繳部分),這樣我可以跟租客收這段期間的管理費嗎?」
對此,不少人建議他不要收,認為「沒有人這樣做的,都直接把管理費含在房租裡」、「我至少會幫房客出部分,畢竟在點交前,公設也沒機會用」、「你把這個當作購屋成本,就不會這麼在意了」、「我建議出租一律含管理費,你方便出租,承租方也方便」、「你這樣房租跟管理費拆開來算,正常人聽了都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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