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1人住…手足想出售「繼承房」他沒錢買 網警告:不賣下場慘

「共同繼承」房產時,若有人想出售,很容易引起糾紛。一名男網友發文求助,他與兄弟姊妹4人繼承父母房子,除了他沒人住這間房,其他3人想賣掉房子,他卻沒那麼有錢能把持分全部「吃下來」,於是詢問網友們的意見。
一名男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他和兄弟姊妹4人繼承到父母的房子,1棟房子拆成4份共有,房子是2戶格局,除了他以外,其他人都沒住在這間房子,因此另外3個人傾向把房子賣掉「大家都可以分錢」。
原PO坦承,他並沒有那麼多錢能把持分全部「吃下來」,於是詢問網友,如房子3人同意要賣,他的房子持分會照行情賣?還是會被「賤賣」掉呢?還有,如果存款夠買其中1個人的持分,是否有「優先購買權」呢?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提出建議,勸他賣掉分錢了事,「房屋共同持分,是房屋土地在權狀上面4人共同掛名嗎?建議是賣掉,分錢了事,避免兄弟姊妺感情不睦,也避免留到下一代產權不清,徒增各自與下一代的紛擾」、「4個人同意賣一賣平分拿錢實際,不然你要花多少錢買下剩下的產權?你手足會同意便宜賣你嗎?」。
也有網友提出,如果原PO不同意賣,價格會變差,「3個人同意但你不同意,他們可以執行拍賣,但價格比較差」、「你不同意結果就是被賣掉,價錢爛,你們4個人分得就更少(低於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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