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頭獨扛200萬房貸!他15年還完兄弟來討房:漲幅應該平分
都說親兄弟明算帳?有位網友在ptt發文,當年大哥缺錢結婚,因為大哥信用破產無法貸款,老爸將高雄市梓官區(當時應是高雄縣梓官鄉)房子登記正在當兵的他名下,向銀行貸款200萬籌辦大哥婚禮。之後他收到一堆催繳單,原來父兄擺爛不繳貸款,讓他一退伍就扛下巨債,房子差點要法拍,後來靠著友人們幫忙周轉,才度過難關。
事隔十五年後,原po付完貸款,因為台積電設廠關係,梓官老房從200萬看漲到1500萬。住在房子裡面的大哥眼紅吵著要分房,「這房子是爸爸借名字登記,並不是二弟的,有權利要回屬於他的一部分」,連小弟也同意大哥說法,認為1500百萬扣掉200萬之後,應該平分1300萬元漲幅。
原po很傻眼,但是全家人都挺哥哥,他們說老爸只是「借名登記」,甚至老媽也覺得這房子其他兒子應該有份。原po感慨,分家產不只感情變淡,「如果遇到不講理的人,會拿刀互砍拿槍互開都不是個不可能」。
網友要原po硬起來,「那所有權狀在哪裡?在你的名下,貸款是你繳的,那就是你的啊」、「說難聽一點啦!這次分給他們,下次還會再找其他理由跟你要錢」、「因為這是生前贈與,而非遺產,沒有所謂遺產特留份之類的問題,你的兩位兄弟除了只能剩下情勒之外,法律上站不住腳」、「跟他們法院見!他們自己想把親人變成陌生人」。
網友說出重點,「太可怕了,我是說梓官竟然要1500萬可怕」、「其實你爸才是最爛的那一個」、「市價打八折賣掉,講清楚裡面有人住不看屋,自然會有人接手順便趕走哥哥」、「借名登記,那他們當初幹嘛不借?不要出面,交給房仲律師處理」。
也有人緩頰,「爸爸當時是要原PO當人頭去貸款,而沒說房子要給原PO,雖然法律上或實際情況房子就是原PO擁有,這是毫無疑慮的,原PO要獨占其實有點說不過去,但完全合法就是」、「房屋名字在你身上,就照你的想法處理就好,念兄弟情就看你自己要分多少了」、「 爸媽當初看房算有功,多給他們一點,但你哥要分就先算清租金,你弟倒是完全沒立場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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