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騎樓」遭檢舉上千次 網友討拍不成反被譏:違規還大聲?

不少民眾為了方便會將車輛停在騎樓,近日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表示,整條路的居民30多年來都習慣把車停在自家透天厝騎樓,近期卻出現「檢舉魔人」瘋狂針對騎樓車輛檢舉,10月份合計檢舉多達1300次,令附近居民相當無奈。然而,貼文一出,不僅「討拍」失敗,還反遭網友大酸:「30幾年了,行人還是只能走在大馬路上,我才同情他們。」
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住在同一條路上的居民30多年來習慣在「自己的合法建地內透天厝騎樓」停車,彼此相安無事。某天突然出現檢舉達人,只要看到當地騎樓停車就照三餐報案,上個月的檢舉次數還超過1300次,原po無奈直呼「擾民」。
發文的網友替同區居民抱屈:「重點是都有在繳稅,都是自己建地內還會受罰,也沒辦法去請人變更建照成非騎樓…怎麼自己家門口不能停車…真的不懂…。」
貼文一出,多數網友撻伐的對象不是「檢舉魔人」,而是已違規多年而不自知的居民:「30幾年了,行人還是只能走在大馬路上,我才同情他們」、「難怪台灣不會進步,只要自己方便,違規無所謂」、「沒被開單不表示就是合法」、「你們已經賺了30多年的停車費了吧?」。
其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樓、人行道係供行人通行使用,除依第90-3條道路主管機關所設置必要標線範圍內之外之人行道,即屬禁止停車處所。也有網友解答,其實一樓原本的室內空間應作為車庫,不過台灣民眾大多會將一樓作為客廳,而若當初蓋房子時將一樓的部分土地規劃為騎樓,就可換得容積率補償和地價稅減免。
網友也提出想繼續將自家車輛停在門前又不會被檢舉的方法:「花5萬申請建物變更,一樓變更為車庫,車停到一樓裡面,就ok了啊。」
此外,大法官曾釋憲表示,騎樓建造的用意是為了讓大眾通行,(土地)所有人雖有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之權能,但利用空間時原則上不得有礙通行。在台灣騎樓究竟能不能停放車輛,目前仍處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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