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逾期未辦繼承土地2千多筆 最貴一筆價值1.7億元
![高雄市農16,有筆高達1.7億的土地,無人繼承,據知是家族尚未達成共識。圖/高市地政局提供](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8/08/realtime/23880931.jpg&x=0&y=0&sw=0&sh=0&exp=3600&w=948)
高雄市土地愈來愈稀珍,地政局清查今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竟高達2165筆、土地公告現值約達36億,價值最高一筆位在鼓山區「農十六」,公告現值逾1億7千萬元,次高未繼承土地在楠梓區高鐵附近,現值也約1.7億。
高雄市地政局統計今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多達2165筆、面積超過63公頃,土地公告現值約達36億;逾期未辦繼承的建物有238棟。其中,鼓山區「農十六」有一筆2約740坪土地未辦繼承,公告現值超過1億7千萬多元。另一筆未辦繼承的土地在楠梓區近高鐵,約590多坪,公告現值約1億7千萬左右。
地政局表示,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超過1年未辦理,地政局於每年4月1日起會公告3個月,逾期未申請即列冊管理15年;列冊管理期間屆滿仍未申請繼承登記,即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暫存於保管專戶,若逾10年無繼承人申領價款,就歸屬國庫。
地政局指出,每年至少2次主動寄信通知繼承人,提醒繼承人到全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避免權益受損。至於逾期未辦不動產繼承登記的原因,除了年代久遠,地主後代繼承已難查考,多數原因是家族成員龐雜,共有繼承人無法到齊達成繼承協議,或不具繼承價值,有的則更走上司法途徑解決紛爭。
此外為依民法規定,配偶一方死亡,生存配偶可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子女對於父母的財產權並無性別差異,無論男女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地政局表示,民眾如有繼承登記上的任何問題,可洽07-3368333轉2597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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