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兒代繳房貸算贈與!律師教解套法:巧用借貸避重稅
許多年輕首購族購屋時,常仰賴父母資助頭期款或代繳房貸,卻容易引來國稅局查稅。
陳樹村律師提醒,國稅局針對剛出社會、薪資與資產顯不相當的購屋金流查核相當嚴格,父母若出資超過每年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將面臨補稅與罰鍰風險。
若想資助子女購屋並保障資產,建議改採「借貸、本票、二胎抵押與自益信託」四道防線。
代繳貸款視同贈與 國稅局大數據查核金流
陳樹村律師分析,實務上常見月薪僅三、四萬元的年輕人購買數千萬元房產,父母私下代付自備款又幫忙繳納房貸,這種金流異常的案件極易被國稅局勾稽。
一旦認定為代償或贈與,超過免稅額部分都必須依法課稅。與其直接給錢,不如以民法借貸為核心,雙方簽署借貸契約並開立授權本票,約定不計息或依定存利率設算,將資金性質定調為「借款」而非贈與。
設定二順位抵押與信託 杜絕查封與婚姻奪產
陳樹村律師進一步建議,父母出資的部分,應於該不動產上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二胎),並要求子女將產權辦理自益信託回父母名下管理。
此規劃具備多重防護作用:首先,自益信託依法不得強制執行,可防止年輕子女因涉世未深遭詐騙、或替人作保導致房屋被查封拍賣。
其次,若子女日後面臨婚變或早逝,其配偶依法要求分配剩餘財產時,父母設定的二胎抵押屬於優先債權,必須先扣除返還,能有效避免長輩心血遭外人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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