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抵押賣房真能解套?廖嘉紅直言非萬靈丹:等變現恐先被房貸壓垮
繼承長輩留下的房地產,家屬首當其衝要面對的就是繁雜的遺產稅流程。若手上沒有足夠現金繳稅,房子就無法辦理過戶或變賣,資產等於全部被卡死,甚至連開啟長輩生前的銀行保險箱,都必須約定時間會同國稅局人員到場清點,否則恐有觸法風險。
為了緩解繼承人籌措稅款的沉重負擔,《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迎來重要修正方向。
律師蘇家宏分析,修法重點在於放寬擔保規定,允許繼承人直接將遺產中的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給國稅局作為稅捐擔保;完成設定後,國稅局即可先行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讓繼承人順利取得並處分不動產。
其最大效益在於打破過去「實物抵繳」只能按公告現值折抵的限制,繼承人得以直接將房屋以市價在市場上出售,避免承受現值與市價落差的巨大經濟損失,並順利清償稅款。
然而,新制並非萬靈丹。財經專家廖嘉紅提醒,將房屋抵押給國稅局後,從掛牌到真正成交變現往往需要一段時間,期間包括原有的房貸、維護等隱形成本,仍可能壓得繼承人喘不過氣。
此外,若標的物地段不佳或產權複雜,國稅局也有權拒收作為擔保品。
廖嘉紅與蘇家宏進一步指出,財富傳承最後往往卡在「人」的意見分歧。若兄弟姊妹對賣屋價格或處分方式沒有共識,修法再完善也難以解套。
專家建議,長輩生前可善用合法的人壽保險預留免稅稅源,不僅身故後理賠金能即時動用支付稅款與房貸,還能在共有產權間作為「找補」工具。
若無法投保,也應及早預立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專責預留稅源與繳納稅捐,才能真正避免家族紛爭、讓財富安全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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