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直接過戶給小孩...恐被剝三層皮!律師:直接贈與最不划算、2招省下百萬重稅
許多長輩為了確保辛苦打拚的不動產能順利留給特定子女,常直覺選擇在生前直接將房屋過戶,卻往往踩中代價慘重的稅務陷阱。
律師陳樹村提醒,父母想把房產傳承給共同打拚的子女,萬萬不可貿然辦理「生前贈與」,否則不僅無法達到妥善分配財產的目的,反而會招致沉重的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以及未來子女出售時難以承受的高額房地合一稅。
陳樹村分析,金錢贈與每年享有244萬元的免稅額,具備靈活配置的空間;然而不動產若採直接贈與,不僅土增稅無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更嚴重的盲點在於「受贈取得的成本認定」。
國稅局在計算受贈不動產成本時,係以遠低於市價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計算,一旦日後子女因生活規劃轉售房屋,將衍生出極為龐大的帳面獲利,進而面臨高達20%至45%的重稅剝削,導致資產大幅縮水。
若要在保障子女權益的同時避開稅務重擔,陳樹村建議改採兩大合法路徑:
第一是「生前二親等買賣」。若長輩希望在生前徹底確立產權,由子女向長輩合法出資購買是最乾淨俐落的方式。
此舉關鍵在於子女必須具備實質財力證明並留下嚴謹的金流軌跡,經國稅局查核認可後即可免除贈與稅,不僅能適用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日後轉手更得以當初實際買價作為成本扣除,更能徹底切斷日後失聯手足爭產的空間。
第二則是運用「預立遺囑繼承搭配現金補貼」。若子女手頭缺乏購屋自備款,長輩可在遺囑中載明將房地產指定遺贈給同住子女單獨繼承。
繼承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與契稅,持有稅負成本最低。
針對未受分產子女依法可能主張的「特留分」,長輩則可同步規劃銀行信託或人壽保險預留充裕現金,讓繼承房屋的子女日後能以現金支付特留分差額,既保全了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也兼顧了稅務效率與家庭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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