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祖產土地喬不攏、人又難找齊!律師教1招解套:千萬別讓政府代管標售充公
長輩遺留的不動產若無法達成協議,又無法透過多數決解決,最終往往必須交由法院進行裁判分割。
律師陳樹村指出,進法院處理遺產分割並不只有拍賣一途,法官審理時會依照產權性質與繼承人狀況,採取「原物分割」、「價格找補」、「變成分別共有」或「變價分割」等不同途徑。
他提醒,面對數代未解的祖產土地,共有人亦可透過訴訟調閱除戶謄本釐清血緣,同時呼籲政府應設立土地開發基金積極活化,而非僅靠低價代管標售。
特定人拿房產須鑑價找補 法定抵押權保障其他繼承人
陳樹村分析,法院分割遺產時,首先會評估「原物分割」,依各繼承人的持分比例進行實體切割分配;但若遇到單一房屋等無法實體切割的標的,常會採取「特定財產分給特定人」並配合「價格找補」。
實務上會委託估價師進行專業鑑價,取得房屋的繼承人必須以現金補償其他共有人;若拿不出錢補償,該房產上依法會產生「法定抵押權」,且該抵押權受償順位優於一般設定的抵押權,藉此保障其他繼承人的權益。
若當下房市行情低迷或各方難以達成共識,法官亦可能直接判決「將公同共有變成分別共有」。
陳樹村表示,變成分別共有後,每個人取得明確的幾分之幾持分,各自享有自由買賣或抵押借款的權利,日後亦可再透過多數決處分房產;不過他也提醒,持分分割後未來進行買賣,必須面臨房地合一稅等稅務問題。
最後一種途徑則是「變價分割」,當標的物難以分割時,由法院裁定拍賣變現,由市場競標後再依照分配表分錢,此時共有人同樣享有優先購買權。
祖先土地繼承人繁雜免驚 調戶籍謄本可理清系統表
針對早期祖先留下的老舊土地,常因代代相傳導致繼承人散居各地、互不相識。
陳樹村說明,身為共有人之一即可向法院遞狀訴請分割,訴訟程序中可向法院聲請調取祖父、父親等各代長輩的除戶戶籍謄本,進而製作出完整的繼承系統表,逐一將分散的後代找出來解決問題。
陳樹村強調,共有土地妥善整合後也能創造龐大資產利益,建議政府應設立土地開發基金,主動將歷代未繼承的土地整理活化,以合理市價媒合建商開發國宅,而非僅以低價代管標售甚至逾期歸屬國庫,才能真正維護人民的產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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