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意外、拆除重建、墜樓送醫搶救...都算凶宅?專家揪3隱形要件:購屋族恐踩雷
凶宅怕怕? 購屋前先瞭解認定問題
最近台中市梧棲區有一戶凶宅出租的新聞,2房1廳的產品開價每月租金9000元,這樣的價格到底貴不貴?立刻引發網友熱議,因為除了地段、屋齡新舊之外,還得看看這間凶宅「凶」的程度而定。
一般只要是屋內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都會被認定是凶宅,但其實嚴格說來,一間凶宅的租金貴不貴?或是賣的售價高不高?還得看看這間凶宅的「怨念」深不深而定。
怨念深淺有差
舉例而言,如果A間的凶宅是屋內的人發生意外而身亡,B間的凶宅則是發生亂刀凶殺死亡的命案,哪一間的凶宅裡面的怨念比較深?不用說大家也猜得出來。
此外以下的兩種情況,很多人會以為這樣不構成凶宅的要件,但其實這樣就是符合凶宅的定義:
一、不管是自願或發生意外,只要屋內的人從該戶(陽台或窗戶)墜樓至中庭地面,當場身亡,死亡的地點雖然是外面的中庭,該戶一樣屬於凶宅。
二、如果人員墜樓(或發生凶殺、自殘案件、一氧化碳中毒...)之後還有氣息,緊急送醫救治,經過數天搶救之後,依然回天乏術、在醫院裡往生,雖然斷氣之處在醫院,但此屋仍然屬於凶宅。
非凶宅仍有心理顧忌
至於以下的幾種情況,則是不屬於民間認定的凶宅定義:
一、樓上的住戶墜樓到樓下的陽台而身亡,那麼樓上的房子是凶宅,樓下的房子雖然是人員身亡的地點,但不是事故發生的原始之處,所以不算是凶宅。
二、建案還在興建中,營造人員發生施工意外在某間屋內往生,因為房子還沒蓋好,沒有使用執照、也沒有門牌號碼,所以這間房子完工之後,不會被認定是凶宅。
三、假設某棟住宅大樓的3樓右側邊的A戶是凶宅,但是後來這整棟大樓全部拆除、再重新蓋起來的新大樓的3樓右側邊的A戶,你就不能說它還是凶宅了。
雖然以上3種情形不構成凶宅的要件,但是住起來可能還是會讓人覺得心裡毛毛的,所以想要避免有這些困擾,購屋前就是要多多詢問當地派出所、房屋銷售人員以及鄰居相關的問題就對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