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硬買房?單親媽繳不出房貸哭還錢 網嘆:遭遇可憐但不是建商要負責
預售屋市場近期傳出一起令人鼻酸的解約糾紛,一名單親媽媽在網路社群發文求助,表示因家庭變故無力負擔房貸,希望建商能通融解約並返還部分款項,卻面臨百萬訂金恐遭全額沒收的困境。貼文曝光後,針對「重大變故是否能酌減違約金」以及「當事人的理財決策」,留言區引發正反兩派激烈論戰。
原PO表示,自購買預售屋後生活橫生枝節,因孩子遭遇霸凌轉學至私校,年增40萬開銷,隨後又經歷婚姻破裂、獨自撫養子女及身心健康亮紅燈等多重打擊。面對現行生活艱難且貸款條件不足,若依約解約將被沒收100多萬,相當於她不吃不喝2年的薪資。她希望能以賠付已繳款10%為條件協商解約,卻苦於建商態度消極,擔憂積蓄化為烏有。
不少熱心網友提供法規諮詢,建議原PO備妥證明文件爭取轉機,「可以找消保官或打1950申訴,透過第三方協商比單打獨鬥有效」、「主張民法第252條違約金酌減請求權,以及第227-2條情事變更原則」、「建商違約金上限是總價15%,但實務上遭遇重大變故,調解後有機會酌減」、「建議先把小孩轉回公立學校,減輕壓力,並嘗試檯面下轉售」。
然而,質疑其理財分配的聲音也不在少數,認為原PO在財務吃緊時仍選擇私校並不理智,「100萬要存5年,怎麼會讓小孩讀40萬學費的私校」、「月薪3萬卻過著10萬的生活,沒錢小孩進私校一樣會被歧視」、「冷暴力是離婚成本,建商沒有義務為妳的變故買單」。更有網友提醒,「生活中變數很多,沒存夠緊急預備金就硬買房,真的太冒險」。
留言區網友對於購屋風險的意識極高:「房地產抱得住是優勢,抱不住就是地雷」、「轉學私校不能解決霸凌,只能解決口袋深度」、「這就是為什麼買房不能只算剛好的錢」。儘管原PO遭遇令人同情,但多數網友仍認為,在法律與合約面前,能否成功爭取到酌減,關鍵在於消保官的調解與建商的社會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