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兩戶打通變一戶?建商交屋翻臉「給兩張權狀」…他慘補160萬頭期款
預售屋客變常見「兩戶打通變一戶」,但若產權未白紙黑字寫清楚,恐衍生貸款與稅務問題。有網友分享,當初口頭約定合併戶、僅留一門牌,卻在交屋前遭建商否認,雙方已進入消保申訴階段。
原PO表示,當初購買兩戶並有工程變更確認單,客變後僅留一個門,但即將交屋時,建商未辦理產權合併,要求仍以兩戶交屋,貸款亦分開計算,第二戶僅能貸五成,須多籌160萬元,且未來房屋稅與地價稅負擔增加。
建商律師回函主張「只說打通,沒說合併」,認為僅是物理牆面打通,非法律上單一所有權。
原PO已寄發存證信函並向消保官申訴,但首次調解建商未提出任何協商方案。消保官提醒,缺乏合約明文恐在訴訟上居劣勢,建議列清楚衍生成本再談協商。
部分網友認為仍有爭點可主張,「有簽名就有機會了」、「建議找律師」、「代銷簽的有可能可以主張表見代理」、「把你手上的證據帶去給有相關經驗的律師看看」。也有人指出,若走法院恐仰賴自由心證,應由專業律師評估勝算與策略。
另一派較為保守,「沒有白紙黑字 你這個麻煩了」、「去告這種很難舉證的事情是浪費時間」、「這要舉證你的損失很困難」、「使用執照不能扣住」。也有人提醒實務層面,「兩個門牌比較有利ㄟ」、「貸款才是最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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