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合資買房破壞感情!專家揭密「預售更名轉讓」:借名登記最危險
四年前跟Sam合資買下台北市預售屋,最近終於完工了,當時我們是共同持有,頭期款一人一半,而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上,也同時登記了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是說從創業到現在我們就兩個人,成本開銷、薪水也都是一人一半很公平)
後來這間房子因為一些原因,我把自己一半的產權平轉給Sam。這時候,就會牽涉到很多人不太清楚的流程:預售屋「權利讓渡」。
我們當時是直接跟建設公司聯繫,辦理權利讓渡手續,當天準備好證件、讓渡人與受讓人的印章,流程其實不複雜。
至於換約需要多少費用?答案就在合約上。一般來說,換約費是總價千分之一的手續費要給建商。實務上這筆支出由誰來付可以換約雙方協商,也聽過兩邊各付一半的。
另外特別提醒大家一件事...
2023年7月1日之後買的預售屋,原則上已經禁止換約(我們是在這之前買的),除非是配偶或直系血親才能換約,但有一些「例外情形」可以核准。
如果預售合約本來是共同登記,交屋時改成只登記其中一方的話,由轉讓人填寫「讓與申請表」,附上預售屋買賣契約、已支付的價款證明文件,向買房所在地的「地政局」進行審查,就可以由共同登記更名轉讓給其中一方。
「合資買房」在市場很常見,像是兄弟姐妹、情侶,甚至是夫妻一起買房,也有些人會用「借名登記」方式,把房屋產權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但在法律實務上,這卻是最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
建議合資買房前,務必白紙黑字,把人事時地物、出資比例、未來處分方式寫清楚,保障自己的權益,也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感謝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授權分享(來源出處)。請尊重原創版權,未經同意請勿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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