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要跟小叔分?專家揭密「無子女家庭」最慘危機:2方法可預防
房地產專家「發電哥房地產直播」近日在臉書發布影片提醒,若夫妻沒有生育子女,且雙方父母皆已過世,一旦其中一方先行離世,留下的遺產恐出現不少人意想不到的後果,甚至可能被迫出售房產。
他指出,依照台灣《民法》規定,若亡者沒有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世,遺產將由「配偶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配偶可取得一半,剩餘的一半則須由兄弟姊妹分配。也就是說,即使房子是夫妻兩人共同打拼購入,最後仍可能變成配偶與小姑、小叔「共有」的不動產。
更令人意外的是,這些兄弟姊妹甚至可能是平時毫無往來、素未謀面的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手足,也依法享有繼承權。專家也提醒,即便事前立下遺囑,兄弟姊妹仍受到「特留分」保障,至少可分得其法定應繼分的三分之一。換算下來,在配偶可分得二分之一的情況下,兄弟姊妹仍至少能保有六分之一的權利。
不少人以為只要有小孩就不必擔心。發電哥說明,確實在有子女的情況下,子女屬第一順位繼承人,會與配偶共同分配遺產,兄弟姊妹並不會參與。然而,在少子化、不婚不生愈來愈普遍的現代社會,無子女家庭比例逐年上升,相關風險也隨之增加。建議及早進行財產規劃,例如透過生前贈與提前移轉財產,或預立遺囑清楚表達分配意願,才能避免身後產生爭議,也避免伴侶承受額外的經濟與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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