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修法研討會 產官學聚焦四大面向
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19日舉辦「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研討會」,邀請產官學各界專家分享對於修法建議。租服全聯會表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目前正進入修法的重要階段,如何在維護房客居住安定與保障房東合法權益之間取得平衡,已成為社會高度關注的議題。
研討會焦點將圍繞「三年租期保障制度之可行性」、「租金調整上限對市場供需之影響」、「戶籍遷入與租金補貼制度的公平性」及「租賃爭議處理產機制與地方執行配套強化」等四大面向,期待透過建設性討論與跨界合作,凝聚各界共識。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林旺根以比較法觀點談租賃條例修法方向,提到無法充分揭露租屋資訊,無助於租屋市場的健全,會與社會期待相去甚遠,應建立配套措施,可全面租屋登錄。他建議,應逐步擴大租約登錄範圍,將代管物件納入實價登錄申報;贊成租期延長三年,但應該擴大租稅獎勵,尤其是提供包租物件;增訂優先續租權機制;續租租金漲幅;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強化公證能力等。
仁永法律事務所律師劉琦富從判決角度出發,談租賃住宅市場管理及發展條例的回顧與展望。他笑說,有租屋的都遇過,每一個房東都有一個在國外的兒子要回來結婚所以要收回房子,因此特別點出,在保障最短租期部分,「收回自用」的解釋,恐有遭到濫用之虞,且無查核機制。
他指出,在租金漲幅部分,因為主計總處發布的房租指數年增率會有時間上的遞延,因此該如何及時反應成為問題,技術上可能要斟酌採用上年度的全年平均房租指數年增率,而且還要思考原承租人結束租期後,下一個承租人的租金是否適用租金漲幅?他認為,這次修法方向最重要的事「租霸下車條款」,認為這會法律保障好房東對抗壞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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