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放寬申報 竹市稅務局寄通知幫6千戶節稅3800萬
房屋稅2.0今年5月首次開徵,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條件,考量實施的第1年,財政部申報期限由原訂3月24日放寬至6月2日。新竹市稅務局開徵期間受理6837件申請案,為市民節省3800萬元房屋稅,主動退還近2000件的溢繳稅款846萬。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2.0自住房屋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應「辦竣戶籍登記」條件方可適用優惠稅率。為維護市民權益,稅務局展開輔導,主動寄發超過4萬件通知書,並同步發送簡訊提醒,成功輔導3萬4000戶申請自住用優惠稅率。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目前竹市共有14萬7329戶享自住稅率,占開徵戶數21萬177戶的7成;其中,適用「全國單一自住房屋」1%稅率戶數達7萬1040戶,較原來1.2%稅率減稅5328萬元,平均每戶節稅750元。
稅務局說明,由於非自住用稅率2.6%至4.8%與自住用稅率1.2%,最大相差4倍之多,自財政部宣布放寬申報期限後,加強宣導提醒民眾注意。申請案件量明顯成長,統計開徵期間共受理683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倍。稅務局全體總動員,秉持「從速、從寬、從簡」原則快速辦理,為市民節稅3800萬元。
稅務局提醒,自住房屋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才可享有自住住家用稅率,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最遲應於2026年3月23日前(原訂3月22日,遇假日展延)完成並提出申請。未完成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將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6%至4.8%課徵房屋稅,與自住住家用稅率最大相差4倍之多,請提早做好節稅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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