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台灣總部卡關有解?T12成新選項 球在輝達手上
輝達台灣總部卡關一案,台北市府打算釋出同樣位於北士科的T12基地,直接和輝達洽談。據了解,無論是T17、18或12,與新光人壽與輝達簽署的合作意向書(MOU)並不互斥,意即市府可以直接和輝達洽談,目前關鍵在於輝達究竟是否非要T17、18不可?能否接受T12這個選項。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5月來台參加台北電腦展,宣布將在北士科 T17、T18 地塊設立「Nvidia Constellation」(輝達星群)總部,據指出,輝達內部之前由台灣員工票選,員工也選出北士科的T17、18這塊地。但目前T17、18地上權在新壽手上,須待新壽與市府合意解約後,市府才可以將土地地上權專案移轉給輝達。而雙方卡在合意解約的價格差距達百億元,迄今談不攏。
國民黨議員游淑慧今日在臉書上貼文質問新壽,與輝達簽訂MOU前,有無誠實告知BOT?讓輝達充分了解新壽無權直接移轉租約?還是先用欺瞞方式「企圖挾輝達霸王硬上弓、情勒北市?」游淑慧說,從今天開始,北市府應有魄力直接與輝達對口,積極協助輝達所需要的用地取得,莫再由新壽從中操作。
對此,新壽指出,輝達與新壽曾共同拜會台北市政府,說明MOU主要內容及合作方向,故北市府自始即知悉雙方合作事宜。且MOU是由輝達主動聯繫新光人壽,要求討論移轉地上權事宜。此一MOU雖在9月底到期,目前新壽還在等待輝達的回覆,是否同意延長,在未終止前都還可繼續談,新壽仍在做最後努力。而MOU只是合作意向,須等到北市府同意移轉後才能簽訂後續有拘束力的協議。
新壽表示,對MOU內容須保密,但可以說明的是,經過雙方討論及輝達內部評估後,輝達認為補償未來的租金收入是合理的,並願意承擔該費用,於是雙方才簽訂MOU作為後續合作依據。且補償金額為輝達與新壽雙方共同同意之商業條款,屬企業間正常商業行為,與台北市政府無關,亦不涉及市府任何支出。針對外界質疑,新壽既向輝達拿補償金又向北市府要求分手費,新壽強調,本方案不涉及市府任何支出。
至於市府是否可以核准新壽直接將地上權移轉給輝達,新壽委託外部法律顧問審查,也確認此合作模式符合現行法令規範,並將律師建議轉給市府。新壽、輝達與北市府曾進行多次協商,新壽並正式發函向北市府申請同意移轉地上權予輝達,說明其優點及合法性。但北市府回覆須依地上權契約辦理,即建物完成興建後始可移轉予輝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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