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用遺產稅節稅大招有雷!他賣屋面臨1100萬重稅
遺產稅節稅有很多方式,其中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讓遺產總額大幅減少,可少繳很多遺產稅,是最常見,也最好用的遺產稅節稅妙招。專業地政士表示,這招用在現金、股票等遺產確實很好用,但用在不動產可能踩雷。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最近就有民眾用這招節稅,把過世父親留下的一棟億元透天店面,一半產權分配給媽媽,另一半繼承,雖然省了300多萬遺產稅,但近日想把該透天店面賣掉,赫然發現竟然得繳1100萬土增稅。
鄭文在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夫妻其中一方往生時,生存的一方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對死亡一方所留下的遺產,依雙方財產差額,先行請求平均分配,分配完後,剩下來的遺產,再申報遺產稅。
譬如過世的先生遺產有5000萬,存活的太太名下沒有財產,那麼透過夫妻財產差額分配方式,一半分給太太,遺產總額立刻可從5000萬變成2500萬,可大幅減少遺產稅。
鄭文在表示,由於這招好用且合法,國稅局也主動宣導,成為民眾最常用遺產稅節稅方式。今年初,新北市一位民眾父親過世,留下一間價值上億元透天店面,民眾第一時間也想到這招,立刻幫母親辦理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由於父親身後只留下該店面,且母親名下沒有財產,經請求後,由母親取得1/2透天店面產權,剩下1/2則由媽媽和小孩共同繼承,並完成了繼承登記,省下了300多萬元的遺產稅。
民眾最初對此節稅方式很滿意,但不久後打算把該透天店面賣掉,換取現金,發現事情不妙。
原因是,該透天店面是父親在民國59年間結婚後取得,持有期間近54年,土地增值稅相當驚人。如果當初直接繼承,那麼繼承免徵增值稅,且增值稅時間重新計算。
但因其中有一半,透過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分給了媽媽,增值稅並未歸零重算。由於該透天店面一直以來為營業使用,必須採用較高的一般土地增值稅率,民眾計算後,發現如果賣掉土增稅要繳近1100萬元,嚇得不敢出售。
鄭文在說,民眾當初如果選擇繳納10%的遺產稅,雖有遺產稅,但同年度出售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上述的1100萬元土地增值稅也就不存在,但母親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結果換算下來,得多繳納了近760萬元稅額。
鄭文在表示,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確實是很好用的節稅方式,尤其是現金、股票或是動產等遺產,能用一定要用,但如果是房子、土地就要考量土增稅,仔細比較稅額之後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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