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房東亂收電費 內政部修定型化契約7月中旬上路

內政部28日指出,為促進租屋電費計收合理公平及資訊透明,修訂租屋定型化契約,5月16日報行政院核定,今日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通過,收到行政院核定函後,預計7月中旬正式上路。
內政部先前就已公布要著手研擬「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租屋電費相關規定,該草案已於5月16日報行政院核定,今日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通過,內政部將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函後,盡速辦理公告作業,預計於7月中旬正式上路。
內政部說明,這次修正租屋電費新制重點,在租屋電費計收部分,房東計收電費標準,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當期電費總額」;在租屋電費資訊部分,增訂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義務,房客也可自行向台電公司申辦查詢有關電費資訊。
🏠udn房地產-推薦新聞
▪父母幫還房貸卻要被課贈與稅?專家「少做1動作」:免稅額度不能加總
▪設計師只考量美觀!女星崩潰「冷氣壞了無法修」:師傅說要拆裝潢
▪中古屋裝潢不重要!專家「軟裝可以改」:但地段、格局、硬體不能動
▪有能力為何不買房?頂大生硬著頭皮扛房貸...反漲20萬:還好有買
▪蔣萬安大都更時代...這處都更案最後釘子戶 北市曝成功協調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