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配套出爐…換屋族限貸令 解套了
中央銀行6月中旬宣布對「特定地區」第二戶房貸祭出限貸七成令,引發「先買後賣」換屋族反彈。為避免對換屋族造成資金壓力,央行上周連續多日找來銀行會商後,昨(10)日宣布採取配套措施,只要房貸戶與銀行切結「一年內出售老屋」,位於特定地區的第二戶房貸就可不受七成限制。
央行表示,換屋族配套措施,自今年6月16日起申辦的貸款案件均可適用。央行官員強調,雖然換屋族可不受限制,但房貸戶若違反了切結內容,將會有三項處置措施,包括:立即收回貸款成數差額,舉例而言,若貸款戶取得八成貸款,銀行就得收回一成;此外,追溯自撥款日起,按貸款餘額計收罰息;以及加收以轉貸等方式規避切結事項的違約金。
央行上月15日理監事會議意外宣布加碼房市管制措施,鎖定「特定地區」個人第二戶購屋貸款,限制最高成數上限七成,且無寬限期,受規範的特定地區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六都,加上新竹縣及新竹市。由於先前並無預警,引起市場譁然,認為將打擊換屋族。
因市場反彈聲大,央行昨天端出配套措施。央行官員指出,若貸款戶名下已有一戶房貸,主張有實際換屋需求,在申辦特定地區第二戶購屋貸款時,可與銀行簽署切結書,約定第二戶房貸在撥款後一年內,出售第一戶房貸擔保品及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清償債務並塗銷第一戶房貸的抵押權,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相關規定,那麼,第二戶房貸可不受央行貸款成數七成限制。
銀行主管指出,央行本次從善如流、宣布換屋族的配套措施,但為維持政策效果,也不斷強調民眾主張換屋不能只是「說說而已」,必須和銀行簽署切結書,如果違反切結事項,就會有三項處罰,如此一來,才能避免民眾藉「換屋」之名,行「囤房」、「炒房」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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