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貸令鬆綁 配套3罰則
中央銀行上月底對雙北等特定地區的第二戶房貸祭出限貸七成禁令,引發「先買後賣」換屋族反彈。為避免對換屋族造成資金壓力,央行昨天宣布採取配套措施,只要房貸戶與銀行切結「一年內出售舊屋」,位於特定地區的第二戶房貸就可不受七成限制。
央行官員說,房貸戶若是違反切結內容,將會有三項處置措施,包括立即收回貸款成數差額,舉例而言,若貸款戶取得八成貸款,銀行就得收回一成;追溯自撥款日起,按貸款餘額計收罰息;加收以轉貸等方式規避切結事項的違約金。
央行官員指出,若貸款戶名下已有一戶房貸,主張有實際換屋需求,在申辦特定地區第二戶購屋貸款時,可與銀行簽署切結書,約定第二戶房貸在撥款後一年內,將第一戶房貸擔保品出售及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清償債務並塗銷第一戶房貸的抵押權,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相關規定,那麼第二戶房貸可不受央行貸款成數七成限制。至於相關配套措施自今年六月十六日起申辦的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央行願意調整限貸規定,算是傾聽民意,可以減少交易糾紛。但是強制第二戶購屋貸款撥款後一年內,必須將第一戶房貸擔保品完成買賣過戶,而且要塗銷第一戶房貸的抵押權,否則收回貸款成數差額、追溯自撥款日起,按貸款餘額計收罰息,這對於想賣又賣不掉的換屋民眾,或家庭成員仍有兩戶居住需求的民眾來說,仍會面對立即還款壓力與違約罰則。
楊玉全說,購買第二戶是為換屋或為家人就業、成家合理所需,並不是炒房,建議政策上可以再寬容。
銀行主管表示,央行對二房族祭出七成的限貸令影響就很低,宣示大於實質,但錯殺到若貸不到八成,就無法買房、口袋較淺的換屋族,因此有條件鬆綁。新措施的影響本來就低,如今只是給「先買後賣」的換屋族一點彈性空間,讓這類族群可以維持正常貸放評估。
高力國際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也認為,此政策讓真正的換屋族能夠降低違約風險,維持正常貸放評估,僅是對換屋族的權宜措施,不會刺激房市買氣;央行此舉是不要誤殺也不要誤縱,不影響真正的自住客,對真正的自住、換屋者,會有較和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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