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售屋財交所得計算標準出爐 高雄楠梓等調最多
財政部今天公布11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的財交所得計算規定,全台300多個行政區,約半數計算標準有調升,以高雄楠梓、新竹市、新竹縣竹北市,調6個百分點最高,反映當地房市偏熱。
個人出售房屋,依取得時間點不同,課稅方式分為舊制及「房地合一新制」。按規定,舊制案件若可明確知道實際交易價格及原始取得成本,要以「賣價減成本」計算獲利課稅。
不過,針對無法證明或查清賣價或取得成本,就得靠財政部每年公布的「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來設算課稅,例如以「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來計算獲利。
財政部今天發布11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適用範圍是今年5月申報去年舊制房屋交易案件。
財政部表示,全台300多個行政區,約半數的標準有調升,幅度落在1個至6個百分點;調升6個百分點的,包含高雄楠梓、新竹市、新竹縣竹北市。
財政部說明,去年房市交易還算熱絡,請國稅局評估並按公式計算進行調整,比如高雄楠梓、新竹市、新竹縣竹北市,房價還是有一定漲幅,因此所得計算標準也有一定幅度的調升。
調高5個百分點的有30幾個行政區,包含高雄鼓山、三民、左營;桃園龜山、平鎮;台中西區、北區、烏日;新北三峽、萬里;台南安平、北區、南區、中西區、永康區、柳營。非六都方面,彰化二林、南投埔里也調升5個百分點。另有30多個行政區也調升4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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