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周四拍板房貸補貼 立院法制局:法源依據尚待釐清
內政部擬規畫祭出房貸補貼方案,補貼名下僅1戶自用住宅者,並設排富條款,相關方案待周四行政院會拍板。不過,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內政部擬推出房貸定額補貼免申請的政策,其法源依據為何,尚待釐清。並建議內政部應通盤考量民眾救濟管道,兼顧訴願及訴訟權。
根據內政部初步規畫,此次房貸補貼方案對象為名下僅1戶自用住宅者,並設排富條款,採每月定額,直接撥款到符合資格者帳戶,補助為期1年,估約有30萬到40萬戶可受惠。
法制局指出,內政部將透過金管會提供名冊直接撥款至民眾帳戶,民眾無須如其他類補助(貼)案件,須由民眾自行填寫申請表、檢附證明文件資料為遞件申請,再由主管機關就補助資格及核發金額等事項為審核,並在審核通過後,將補助金額匯入符合補助資格民眾指定銀行帳戶。
法制局說,換言之,符合房貸定額補貼資格民眾無須透過申請,即可依房貸金額高低核有房貸定額補助而逐月匯入帳戶。行政機關可不用動用過多人力處理雪片般飛來的申請書,就便民與行政簡化角度來看,屬雙贏政策。
然而,法制局表示,參酌現行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內政部訂有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需透過民眾提出申請,且申請資格、申請、審查與核發程序及溢領追繳等均在該辦法有明確規定。該辦法所定方式,與報載作法大相逕庭,內政部所擬推出房貸定額補貼免申請的政策,其法源依據為何?尚待釐清。
其次,法制局指出,有關房貸定額補貼免申請,內政部是否就總房貸戶數為個案逐一清查、審核並核發書面行政處分?如否,民眾如何知悉個案准駁理由?如何提起訴願?作成處分及後續受理救濟機關為何?救濟期間如何計算?
法制局說,由於目前報載內容未見相關論述, 難知悉主管機關就民眾救濟方式所為規畫。建議主管機關應 就房貸定額補貼免申請的法源依據,以及民眾應如何提起救濟為通盤考量,在便民及行政簡化角度思維下,兼顧民眾依法得提起訴願及訴訟權。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房貸補貼是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第2款「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由內政部規劃辦理,以減輕國民居住負擔。
營建署表示,後續將訂定相關辦法及研擬補貼機制,並將參考立法院法制局的建議進行相關規劃,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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