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小心!黑心房仲刻章偽造權狀 買家付2百萬一場空
一名林姓房屋仲介因債台高築,以連環騙局詐騙買家,短短3個月得手2百餘萬元。被害人付出畢生積蓄卻是一場空,憤而提告。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偽造公文書罪,判林姓仲介1年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仲介是於3年多年受李姓被害人委託,購買高雄市一處房地。該年3月,被害人付出5萬元斡旋金,仲介明知議價已失敗未退還,竟佯稱議價成功,連續要求被害人支付頭期款、仲介費、代書費,3個月內支付215萬1112元。
眼看騙局越滾越大,無法收拾。林姓仲介最後索性用電腦製作假權狀,地政機關的方印則從電腦上截圖修改,並彩色列印,再去印章店刻當時的楠梓地政事務所主任李浚昌簽名章蓋印。讓被害人信以為真,兩度透過銀行匯款,前後付出2百多萬元,因交屋不成才驚覺被騙。
此次遭人私刻簽名章的李浚昌,已從楠梓地政調往新興地政。他擔任楠梓地政事務所主任時曾查獲不肖分子持偽造土地所有權狀,申請辦理土地抵押權設定案,因對方擬向高額利息的民間借款1億多元,違反常理,經審查人員識破印鑑證明遭變造才未得逞。
李浚昌透露,土地、房屋權狀是由中央印製廠製作,防偽設計很不錯,有經驗的人一摸就能辨識真偽,不過一般民眾交易經驗不多,現在彩色列印又很精良,一般人真的難辨真偽。此案被告只花數百元私刻章名章就得逞,李浚昌建議,房地買賣幾乎花掉一輩子積蓄一定要小心,應慎選登記有案且信用可靠的仲介,以免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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