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業務暴增 高市住都中心明年中掛牌
配合行政院建構南部半導體產業S廊帶的橋科、楠梓科技產業園區、亞灣5GAIoT園區等,未來將帶動外來就業人口居住需求,在國家住都中心與市府聯手下,高雄市社會住宅大增為1萬8千多戶,將於114年至116年陸續完工。
有鑑於招租、服務、維護及管理業務需求增加,高雄市政府於本會期提送『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草案,高雄市議會於10月17日召開公聽會,由黃柏霖議員及都市發展局局長吳文彥共同主持。黃柏霖表示,由於議長要求重要法案要先收集專家學者的意見,第一次舉辦有一些修改意見,因此今(18)日再辦第二場,希望收集執行者的意見,高雄未來會聚焦8大業務,要有人推動,才能讓高雄在效率及效能上提升。與會高雄市議員黃捷則詢問人力問題,希望以誘因找到人才。
吳文彥補充,這些新建的社宅,預計於二○二五年起陸續完工,將新增社宅招租、服務、維護管理的業務需求,但高雄市都發局都市更新科的人力只有九人,無法應付大量業務。經市府評估後,決定依行政法人法規定,以行政法人模式設立「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聘請十一至十五名董事、三至五名監事,並招募廿至五十位不動產開發、建築設計、景觀規劃、工程等專業人才。
已有逾2萬戶社宅建設與營運經驗的臺北市住宅及都市中心主任夏翠蒂表示,本條例草案中使用很多的委託用詞,可以明確改用「同意」或「指定」,對於未來給予住都中心的業務將更具強制力。條例第9條對於董監事的任期有限制,她建議應配置穩定、持續性的人員,有利於對民眾的承諾及業務執行。關於盈餘繳回部分,她認為行政法人手上宜有資金比較好執行,尤其是盈餘保留彈性,才能讓住都中心有餘裕執行市府臨時交辦的業務或突發事件。
都發局局長吳文彥總結,為建立高雄市住都中心的財務自主性,市府將參酌台北住都中心作法,分十年酌編預算補助,並結合民間資源,逐年降低政府補助。人員初期概估廿人進駐,第四年後可自給自足,第九年後人員補齊,預估可穩定發展。高雄的社宅多半為公私協力來興建,不至於影響財政負擔,反而人才需求的確是未來最大挑戰,未來將把重點放在都市更新,由專業人力去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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