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失智長輩被騙賣房!告上法院竟難推翻 律師曝謄本加註1句話防範
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失智長輩名下的不動產,已成為詐騙集團與不肖子女爭相奪取的目標。
陳樹村律師指出,長輩即使罹患輕中度失智,若被帶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登記,只要能背出姓名、出生年月日與家人姓名等基本個資,戶政人員依法仍必須核發印鑑證明。
這導致事後家屬即便主張「長輩早已失智無判斷力」,也常因調閱戶政紀錄顯示「由本人親自申辦」而難以推翻登記效力,千萬房產最終慘遭過戶或被設定巨額貸款。
面對這類高齡房產危機,家屬究竟該如何防範?陳樹村律師建議,當長輩認知能力開始退化時,家屬應儘速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由法院選定監護人並限制其處分不動產的權限,從源頭鎖住法律效力。
此外,針對意識尚清楚但擔心日後遭誘騙的高齡屋主,陳樹村律師強烈建議善用「自益信託」機制。
許多老人家誤以為把房地產信託出去就會失去掌控權,其實在自益信託架構下,委託人與受益人皆為老人家自己,僅將不動產產權暫時移轉給受託人(如受信任的成年子女或專業金融機構)進行出租與資產管理。
最關鍵的核心在於「信託專簿登記」。
陳樹村律師解釋,辦理信託時,地政機關會於權狀與登記謄本上白紙黑字載明限制條款,明訂受託人「僅有管理與出租權,不得擅自出售、處分或設定任何抵押負擔」。
如此一來,老人家自己因產權信託無法隨意申請印鑑去抵押過戶,受託的子女也因信託登記限制無法變賣房產;透過雙向制衡架構,僅需花費少許地政規費,就能牢牢守護千萬老本與家族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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