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基地續租換約近4萬戶辦竣 逾7萬戶須於明年底前申請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2日表示,國產署經管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截至今年9月,已有近4萬戶承租人完成續租換約。國產署提醒,尚未辦理續租換約的國有基地承租人,務必於2027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承租權益;同時,為便利承租人辦理續約,國產署提供多元申請管道,並辦理在地駐點及到府換約服務,協助偏遠地區民眾、高齡長者及行動不便者完成手續。
國產署表示,國有基地租約數量龐大且遍及全國,為方便承租人申請續租,各分署、辦事處自今年起主動提供在地換約服務,提供多元申請管道,承租人可選擇臨櫃申請、通訊(郵遞)申請、線上申請或跨轄區(非轄管土地之國產署其他分署、辦事處)申請。截至今年9月,已辦理在地駐點換約153場次、到府換約128人次,並透過多方宣傳及主動書面通知,協助承租人辦理續約。
國產署指出,完成續租換約後,承租人可繼續合法使用國有基地,維持租賃關係;承租人繳納的租金,也可為政府提供長期穩定的歲入來源,增裕國庫收益。
國產署提醒,尚未辦理續租換約的國有基地承租人,務必於2027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承租權益。申請時須檢附申請書、原租約及身分證明文件;若原租約遺失,可改附租約遺失切結書。
經出租機關查明承租人無違約使用、欠繳租金等情事,且符合續租規定後,即可核發新約,換約後租期至2035年12月31日。承租人可依自身需求,選擇臨櫃、郵遞、線上或跨轄區方式申請,也可利用各分署、辦事處提供的在地駐點及到府換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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