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用小孩名字買房貸款!死後手足爭產鬧翻 律師曝「2關鍵鐵證」定生死
許多長輩基於貸款成數、分散所得稅或資產配置考量,習慣以子女或孫輩的名義置產、開立銀行帳戶,甚至透過人頭帳戶收取租金或操作股票。
然而,一旦長輩離世,往往引爆繼承人之間的產權與存款爭奪戰,名義登記人堅持是「生前贈與」,其他繼承人則主張只是「借名登記」應列入遺產均分。
對此,律師陳樹村提醒,借名登記在司法實務上極度重視舉證,其中「按月匯入金流歷程」與「臨櫃單據筆跡及證人」,正是法官判定財產實質歸屬的最核心依據。
陳樹村律師指出,父母借用人頭買房最常見的盲點,在於未簽署正式的借名協議,事後僅在遺囑上單方面註記,但片面認知難以直接推翻法律上的外觀權利。
要在法庭上打贏借名登記官司,首先必須攤開「明確且長期的資金匯入金流」。
以房地產房貸扣款為例,若是由父母的個人帳戶「每個月固定匯款」至名義人帳戶扣繳,而非偶爾大筆贈與或由名義人自行繳納,這種規律、長期的金流歷程,便能明確向法官證明該帳戶純粹是為了扣款而設立的代扣管道,實質出資與主控者依然是長輩。
其次,在日常管理與收益支配上,「筆跡」與「證人」更是難以抹滅的鐵證。陳樹村分析,實務上常遇到名下房屋出租,房客為申請租金補貼而將租金匯入名義人帳戶的情形。
此時,法官會調閱銀行的存款條、取款憑條與匯款單據,嚴格檢驗「上面的簽名字跡到底是誰的」。
陳樹村進一步補充,除了調閱傳票字跡,必要時還能傳喚承辦業務的銀行櫃員出庭作證,確認歷次大額提領與轉帳是否皆由長輩親自臨櫃辦理。
若涉及股票帳戶,證券營業員的證詞更是破案關鍵,即使帳戶登記在子女名下,但營業員若證實「長期都是父母在交代下單」,且備有下單授權書,就能直接證明該帳戶自始至終都由長輩實質掌舵。
陳樹村呼籲,借名登記起手式必須白紙黑字立約,並完整保留金流與臨櫃憑證,切莫心存僥倖,以免晚年失智或離世後,房產存款落得任人處分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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