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11月開徵!「9月22日」前快去申辦自用住宅優惠、錯過多繳4倍稅
每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攸關全台有房有地族群荷包,房產專家馬湘琳特別提醒,無論位在全台何處,每年務必牢記兩大關鍵時間點:8月31日「納稅義務基準日」以及9月22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截止日」,前者直接決定整年度稅金由誰負擔,後者則牽涉稅率相差數倍的節稅權益。
馬湘琳指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採累進課徵,稅率介於10‰至55‰之間,但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優惠稅率僅需2‰,兩者稅額落差至少達4倍以上。
然而,即使房屋為屋主本人居住,也不代表系統會自動適用優惠,必須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且無出租、無營業行為及面積限制等要件,並由所有權人於每年9月22日前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年度才能享有2‰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就只能等到次年適用。
另一方面,8月31日為全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
馬湘琳說明,當天在土地登記簿上登記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依法就是全年度地價稅的繳納義務人,必須負責繳交全年的稅款。
近期辦理房屋或土地買賣過戶的民眾,務必留意交屋時點與產權移轉登記日期,並在買賣合約中妥善協議分攤機制。
此外,針對農舍持有者常困惑「合法農舍為何收到地價稅單」,馬湘琳解釋,農地唯有在「農地農用」前提下才免徵田賦;若事後有違規增建、違規鋪設水泥停車場或作其他非農業用途,稽查發現後將直接改課地價稅。
她呼籲近期有不動產買賣、繼承贈與、戶籍異動或持有農舍的民眾,應儘早檢視自身權益,避免錯失合法省稅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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