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已申請2.0 可撤案重申請
行政院昨拍板青安三點○,財政部同步公布利息補貼試算,以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最高貸款一千五百萬元計算,六年利息補貼最高可達卅三萬七千五百元,較一般首購戶多出十一萬二千五百元。財政部次長阮清華也說,若有條件上的變化,七月底前已申請青安二點○但尚未撥款者,可撤案改申請三點○;已完成撥款案件則維持適用原方案。
財政部表示,青安三點○將自八月一日起至二○二九年七月卅一日實施,七項貸款對象及資格條件維持不變,包括成年、本人及家庭無自有住宅、最高貸款一千萬元、最高八成、貸款四十年、寬限期五年及一生限貸一次等規定;利息補貼方面,新制仍維持前三年補貼兩碼(○點五個百分點)優惠,之後三年改採逐年遞減方式,第四至六年補貼依序降為一點五碼、一碼及半碼,以降低補貼期滿後利率一次回升的衝擊。財政部試算,一般首購族六年可節省利息支出約廿二萬五千元,新婚家庭約廿七萬元,育兒家庭則可達卅三萬七千五百元。
至於五十歲的規定,阮清華說,本來政策就是要針對年輕人,可是社會變遷,大家晚婚,購屋時間也往後延,如果年齡訂太低,可能連貸款資格都沒有,所以是兼顧社會狀況才會訂五十歲。
阮清華表示,七月卅一日前已申請舊制但尚未撥款者,如符合婚育家庭資格,可檢附證明向公股銀行撤案,改申請青安三點○;若已完成撥款,則仍適用原方案。對於婚育優惠資格後續是否因離婚而改變,阮清華說,若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維持優惠資格;若無扶養子女則喪失婚育優惠,將追回已補貼的部分利息。至於假結婚等特殊個案如何認定,財政部將再與內政部研議。
行庫主管指出,有三種人必須趕搭青安二點○的「末班車」,分別是五十歲以上;個人年所得兩百萬以上;想申請最長四十年貸款,但年紀超過四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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