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賠5%就能停損?專家示警「別把房產當期貨」:違約金15%差異關鍵在支票
「我以為賠5%就可以沒事了」如果正在看預售屋,很可能也這樣以為「預售屋很彈性,不買就賠一賠,當作期貨在操作就好」當初代銷跟他講得鏗鏘有力又自信,但後勁很強,因為它讓你覺得進場是機會、退場也是選擇。
所以很多人會這樣算,1000萬的房子,不買賠5%,就是50萬停損出場聽起來很合理對吧?
很多人以為預售屋很彈性,不買就賠一賠當期貨操作就好,老實說,我以前也聽過這種講法,而且講的人都很有自信,但現場其實完全不是這樣運作,差很多。
你以為在做投資,其實在簽一份你不懂的契約,那天客戶來找我時,臉色其實很平靜,但我知道事情不簡單「對方說違約金是15%,要我補到150萬,要不然開的個人支票就不還了」。
不是因為金額,是因為這種狀況,通常背後都有認知落差,很多人以為1000萬的房子,賠5%就是50萬停損,你以為的停損,對方根本不認(聯絡當初的代銷也請你直接跟建商溝通)。
關鍵卡在不是價格,是已付款三個字的認定,整件事情不是賠多少的問題,是到底能不能跳車成功?
房地產不止比眼光,更是比誰先看懂遊戲規則。
這次最主要的爭議,其實是建商對「遠期支票」的定義,因為他們在工程款20%的部分,是全部開成支票,建商的認知是,遠期支票就算已付款,但站在買方角度,其實完全不是這樣看。
已付款就是已經付出去的錢,真正已付的,只有最前面的定金5%,剩下那些支票,根本還沒有兌現。
最扯的是這個認知落差,會變成一把刀,讓建商可以拿來壓你、甚至直接綁住你,會用「你已經付到 20%」這個邏輯去要求你補足到15%違約金,而不是用你實際已經付出去的5%去談。
這不是誰比較壞,是規則的灰色地帶,是「很多人以為」vs.「現場其實」。
很多人以為支票還沒兌現就不算錢,但現場其實有些建商會直接當作已付款,這一段如果你沒看懂,後面就很容易被帶走。
「遠期支票就是已付款啊!」連當時的代銷經理,都還在堅持這句話,不是誰比較懂、是誰先定義。
後來更細節的地方才真的讓人頭皮發麻,他們去拿回支票的時候,才發現事情還沒結束,對方不只卡支票,還準備文件要你簽,而且裡面會藏兩件事:
1. 放棄後續所有權利,直接兩清
2. 附帶保密條款,讓你不能再對外講
這種東西,如果你當下慌了,很容易直接簽,一簽下去,真的就結束了,而且是你沒有退路的那種結束。
很多風險,不是在你決定買的那一刻,是在你想退出的時候才開始,不是輸在沒錢,是輸在不知道自己其實還能談。
後來他們怎麼做呢?沒有吵,也沒有翻桌,只是很穩地把話講清楚「我們承認違約,但只接受合理範圍,合約對於違約金的約定有模糊空間,與其拖上法院,不如現在結案,大家都省事」
當你開始用規則講話,而不是用情緒,局勢才會慢慢回到對等,最後結果是5%結案那原本要補的100萬真的被拿回來,那一刻不是爽,是鬆一口氣。不是賺,是活下來。
但我要講清楚,這是個案,不是每個人都能這樣,因為每一份合約都不一樣,但這個案例至少提醒一件事:你以為可以退出,不代表真的可以。
最後給你兩個很現實的提醒:
第一、合約一定要看
我知道大部分人不會看,但真的要看。看不懂沒關係,但要找人幫你看,至少要搞懂三件事:
1. 已付款怎麼定義
2. 違約金怎麼算
3. 支票算不算履約
如果你真的沒辦法看懂,那至少要把關鍵條件寫進交易裡面,例如寫清楚避免模糊:「如雙方合意解除本契約,買方同意以已支付價金之 5% 作為違約金一次結清,雙方不得再為其他請求;另買方所開立之相關支票,應由賣方無條件返還予買方」
但我要提醒,寫備註是降低風險,不是百分之百保證一定有效,真正有用的,是整份契約邏輯一致,而不是只靠一行備註。
第二、不要把預售屋當期貨
你沒有停損鍵,你只是以為你有,市場不會騙人,人會騙自己,尤其是在覺得自己有退路的時候。
說真的,那天其實有嚇到,不是因為150萬,是因為如果他沒有撐住,那100萬就真的消失了。
買房最大的風險,不是買貴,是你根本不知道你在簽什麼。
最後我想問你,如果今天你發現,你的停損鍵,其實在別人手上還敢用「隨時可以退出」的心態去買預售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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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見房屋共同創辦人 房仲阿濱
遠見房屋共同創辦人、熊課知識平台創辦人、百案實戰房產顧問|房仲阿濱
一名資深房仲,從業14年,目前開5家店,業務150人,成交超過 300 件房仲專業案例,擅長買賣規劃、房市趨勢分析,亦經營「房仲阿濱」粉專與 YouTube,持續推廣房產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