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交屋苦等6年...建商賠15萬!專家提醒「1條款」易忽略:常見利息補償
前陣子陪好友去交屋,本來以為就是例行程序,結果在跟建商結清各項款項時,我的眼睛突然被一行字吸引住,「延遲交屋利息費」。
朋友超樂觀,笑說:「雖然房子真的等很久,但這筆錢剛好可以去換一張我看很久的精品沙發,感謝建設公司買單。」但背後的真相,其實是一段漫長等待。
朋友是在6年前買的預售屋,原先基地有舊建物要拆,加上後來卡到疫情、缺工、缺料,工期一再延後,依照合約規定完工時程,建商確實是延遲交屋了。
預售合約有明文規定:建商若延遲交屋,必須依買方已繳金額 × 每日萬分之五(0.05%)支付遲延利息。
朋友已經繳了200多萬,延誤時間超過100多天,換算下來,建商必須支付給他 大概15萬元的利息。
乍看是一筆「意外之財」,但對買方而言,卻是用多年等待換來的補償。
這種情況在近年預售市場裡其實不算少見,只是很多人簽約時沒有留意這個部分,記得看一下合約書中寫的開工跟預計完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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