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假新聞 皇昌:哪來賺百億元?工程品質鑑定達標 絕非豆腐渣
近期不斷被部分媒體影射中油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第二期疑似官商勾結,不勝其擾的皇昌營造(2543)10日公司執行長林明照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遞狀申告,更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大動作公告、駁斥連日來媒體不實報導的假新聞。
林明照指出,部分媒體連日來多篇報導,不僅未向公司查證,盡到媒體該有的平衡報導之責,報導內容如「大賺百億」、「豆腐渣工程」、暗示「浮報工程款」等更有重大錯誤;不實報導已嚴重損害公司多年來累積的優良廠商形象,同時影響公司未來投標的競爭力,意圖使皇昌營造不得標,惡意抹黑讓集團決議告到底。
林明照舉例,不實報導指出公司大賺百億元,但卻故意忽略不計皇昌營造為施作三接工程所投入購買施作船隊,及專業人力等鉅額成本投入;再者,皇昌營造為上市公司,任何工程款單價均按市場行情及施工船機、經驗評估報價,哪來浮報工程款情事,尤其相關工程之財務報表,需經過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審確認,哪來不合常規、「大賺百億」利潤。
他分析,「豆腐渣工程」更是空穴來風,「沉箱受損」是皇昌營造為維護工作品質,在「自主檢查時」發現,並且「主動通報監造及業主」,並在修復改善完成後,業主為求慎重,還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定和評估後、再委由相關專業單位即國內知名大學進行檢測及試驗,多道關卡檢驗後,鑑定結果均證明「施工品質合規且達標」。
林明照強調,皇昌營造基於捍衛公司及3萬多名股東權益的立場,已向台北地方檢察署提出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散布不實資料影響股價罪」、《政府採購法》第87條「以非法方式影響開標結果罪」及《刑法》第310「誹謗罪」、313條妨害信用罪等之刑事告訴(發)程序,要透過司法程序揪出背後惡意造謠的有心人士,更希望杜絕部分媒體不實報導的歪風,。
同時,林明照表示,部分媒體不實報導前,公司股價有不正常波動,合理懷疑背後有禿鷹集團利用不實報導操弄股價獲取不當利益之情,因此皇昌營造亦請求臺灣證券交易所保留相關股票交易紀錄,以及交割資金流向,以供司法機關調查不法情事。
以下為聲明全文:
部分媒體近來多次報導中油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第二期疑似官商勾結情形,甚至影射皇昌營造參與其中,且因部分媒體未向公司查證或做平衡報導,導致報導內容有重大錯誤,皇昌營造特此澄清如下:
(一)針對媒體報導「傳出皇昌在中油三接二期大賺百億元……」云云:
1. 報導指出大賺百億元部分,非但子虛烏有,且故意忽略皇昌營造為施作三接工程所投入購買施作船隊及專業人力等鉅資成本,報導不實。
2. 任何工程款單價均按市場行情及施工船機、經驗評估報價,絕無浮報工程款。
3. 本工程相關財務報表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審認,絕無報導所稱「大賺百億」之不合常規利潤。
(二)針對報導沉箱破損、豆腐渣工程云云:
1. 沉箱破損係應藻礁公投議題,配合業主指示,預製的沉箱先暫置於台北港區,暫緩拖放至觀塘定位。因台北港暫存區原規劃儲存容量,不足以負荷預製完成之沉箱數量,使沉箱儲存之空間無法維持5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易發生沉箱滑動後與鄰座沉箱碰觸,以致沉箱表面之混凝土剝落且造成鋼筋裸露,與施工品質無關。
2. 皇昌營造為維護工作品質,在進行「自主檢查時」發現「沉箱受損」狀況,並「主動通報監造及業主」,其後進行修復改善,修復完成後業主為求慎重,亦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定,該單位評估後、再委由相關專業單位即國內知名大學進行檢測及試驗,鑑定結果均可證明施工品質均符合規範並且達到契約所訂標準。
3. 有關沉箱破損之成因、結構品質安全及修補後材料的耐久性等項目列為均追蹤改善措施,以做為日後修復方式及處理的依據,況且破損的沉箱數量占全部沉箱數量的比率極低,且均已完成改善,媒體報導豆腐渣工程並非事實,已嚴重損害公司商譽。
其次,皇昌營造股價在媒體報導前有遭到疑似禿鷹集團大量放空之情形,合理懷疑背後有禿鷹集團利用不實報導操弄股價獲取不當利益之情事。甚者,本件媒體報導(2025.11.11)之時機,正巧就在台電第四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四接)防波堤及圍堤造地工程開標前夕(2025.11.18),似企圖影響評審委員之公平公正評選結果,減損本公司投標競爭力,意圖使皇昌營造不得標。
部分媒體不實報導已嚴重損害本公司多年來累積之優良廠商形象,同時影響皇昌營造未來投標之競爭力,造成寒蟬效應。
皇昌營造基於捍衛公司及3萬多名股東權益之立場,向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提出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散佈不實資料影響股價罪」、政府採購法第87條「以非法方式影響開標結果罪」及刑法第310「誹謗罪」、313條妨害信用罪等之刑事告訴(發)程序。
同時,皇昌營造亦請求臺灣證券交易所保留相關股票交易紀錄,以及交割資金流向,以供司法機關調查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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