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解約新壽改輝達落腳北士科 王義川:免招標指定轉讓 沒圖利?
北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案,解約金總計約44.3億元,確定助輝達落腳北士科T17、T18。不過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在網路平台上貼文質疑,台市府將A廠商得標的地上權案,不用招標直接指定給B廠商,都沒有圖利或違反相關法令的問題?有沒有專家可以解釋?
輝達落腳北士科T17、T18,北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案,北市議會昨列入大會議程,「分手費」44億3406萬餘元,不分黨派議員一致通過備查,議場還響起掌聲。副市長李四川到議場致意,並向議會報告未來與輝達地上權的合約,權利金不超過125億元。
不過,王義川在Threads上質疑,一個台北市政府公開地上權標租的案子,A廠商得標。經過幾年之後B廠商說他要,於是市政府就以X元賠給A廠商,解約。 市政府再以Y元不用招標直接指定給B廠商。然後市政府市議會都拍拍手!
王義川說,上面那些ABXY都可以這麼隨性歐?那明年可不可以再跟B解約,賠Z元,再指定給C廠商!然後都沒有圖利或違反相關法令的問題?不知道有沒有專家可以解釋這個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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