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必修課!會計師手把手教你辨別新舊制、報稅算法

近年來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納稅人對出售不動產的所得稅計算仍感疑惑。勤業眾信私人暨家族企業服務稅務團隊會計師王瑞鴻表示,納稅人第一步驟就是要先確認不動產的「取得時間」,才能判斷適用新制或舊制的課稅方式。
房屋取得時間點影響適用稅制,王瑞鴻解釋,若不動產為2016年1月1日後取得,原則上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計算時以房地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並依持有期間長短適用不同稅率;若為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則適用舊制,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房屋」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針對「舊制房屋」(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交易,所得計算方式分為三種。王瑞鴻解釋,第一種,納稅人能提供原始取得成本,就能夠按實際售價扣除成本與必要費用後計算所得;第二種,納稅人若無法提供成本,且房地出售總價達財政部公布的「一定金額門檻」,則應按房地總價乘以房屋占房地比例與獲利率計算,2024年度獲利率為20%;第三種,房地出售總價未達門檻,則依「房屋評定現值」乘以財政部公布的標準計算。
所謂的一定金額門檻標準,必須依照據財政部於2月19日發布之「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例如台北市的門檻為6,000萬元,或單坪價格達120萬元以上者適用;新北市房地門檻則為4,000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75萬元以上;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為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3,000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50萬元以上。
王瑞鴻提醒,針對房地出售總價達門檻的案件,2024年度獲利率由17%調高至20%;至於未達門檻者,所得計算標準則依地區市場行情,調整幅度介於1%至5%。
勤業眾信稅務部協理葉芷英也提醒,出售不動產涉及多種稅務規範,應先確認適用稅制,並檢視是否符合2024年度新規定,特別是原始取得成本及總價是否達門檻。
王瑞鴻建議,納稅義務人應提前準備相關資料,避免因錯誤申報而遭稽徵機關調查補稅,確保交易順利進行。


▪真正的台積宅只有新竹!行家分析:有產業鏈才有需求、其他是炒概念房
▪泰緬強震大樓垮掉...專家嘆「別買海外房地產」:法規陌生、只聽代銷話術
▪陶朱隱園公開銷售!富人擠爆看屋 顏炳立:高樓層一坪賣500萬合理
▪買房只有4因素取捨!「嚮往新建案、但溢價多」:住久高級設備也成普通五金
▪買房頭期款不夠用信貸來湊? 張希希:千萬不要…月付壓力會爆表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