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新制5月開徵 竹市稅務局鼓勵多屋族出租享輕稅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今年5月首次開徵,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將由原先的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並依持有應稅戶數按差別稅率全數累進課徵。新竹市稅務局提醒若將房屋出租,或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市場,可按照較輕的稅率課徵。
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指出,房屋稅2.0透過加重空閒置房屋稅率為2.6%至4.8%,擴大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適用1.2%優惠稅率的差距。此外,對於出租房屋的稅率也減輕為1.5%至2.4%,鼓勵房屋所有人將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也可以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市場,照顧更多租屋家庭。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用和非自住用,房屋有效利用出租及繼承共有房屋有效利用困難,可適用較優惠稅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只要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共有房屋,4戶以內每戶1.5%,5至6戶每戶2.0%,7戶以上每戶2.4%。其他未作有效利用多屋族,課以較高稅率,1戶為2.6%;2至4戶每戶3.2%;5至6戶每戶3.8%;7戶以上每戶4.8%。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維持稅率1.2%。
稅務局說明,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之住家用房屋,可適用較優惠稅率(1.5%至2.4%),與未作有效利用的房屋稅率(2.6%至4.8%)相較,最大相差3倍之多。如將房屋投入社會住宅市場(包租代管)或成為公益出租人,還享有「租金所得稅」、「房屋稅」與「地價稅」等3稅減免。多屋族如想減輕房屋稅稅負,可規畫將空閒置房屋出租,當個愛心房東或聰明的包租公。
稅務局提醒,出租房屋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者,請於今年3月24日以前填具申報書並檢附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在5月向國稅稽徵機關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房屋租賃所得。如符合公益出租人或為社會住宅房屋,稅務局將定期依通報資料逕行核定,民眾不用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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