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央行給繼承者買房寬限期 二大豁免前提出列
央行第七波打房措施受到外界熱議的繼承祖屋卻因此被取消買房寬限期問題,補救措施的輪廓已經明朗,據了解,央行大致已確定會朝二大方向給予豁免條件,一是房貸借款人名下的不動產持分是由繼承而來,且座落的地區和借款人實際工作及居住地完全不同;另一方向,則是該繼承地超過一定的屋齡,很難有居住事實。
央行之所以願意給予繼承者豁免,主要在於央行也認同,的確有很多民眾,尤其是「北漂族」,中南部有祖傳老屋要繼承,例如老式的三合院、四合院,甚至還不是一人獨自繼承,而是好幾個兄弟姐妹一起持分,如此更增加處份上的困難。
除此之外,即使是一人獨立繼承,恐怕祖傳老屋也不是說賣就能賣,銀行圈就戲稱,這個規定倘若沒有配套:「恐怕會讓很多民眾都被迫成為『不肖子孫』去賣屋!」來換銀行給予其房貸寬限期。
根據央行的規畫,等上述和繼承相關的購屋寬限期解決方案出爐之後,可能的做法應該會去比照先前換屋族簽切結承諾書的方式來進行,例如對於持分繼承的不動產,去保證那個是由繼承而來的,而不是跟人家一起投合夥做投資而來,同時也將明訂在央行公布的QA,把適用的條件、情境寫清楚。
但同樣被市場高度矚目的「換屋族」問題,據了解央行的基調目前是比照現行換屋族簽切結書,保證一年內一定把舊宅賣掉的方式來執行;對於房仲公會在周二發出九大聲明請命,爭取換屋的期限能夠從一年延長到兩年,央行目前的態度傾向不放行,其中最主要原因在於,央行認為給予換屋族一年賣房的時間已相當足夠,倘若硬是拖2年才賣房,在央行看來:「這叫投資不叫換屋!」尤其央行認為,既然已簽署1年內換屋的承諾書,但之後又爭取2年的時間,這並非信守承諾的作法。
至於上述對「繼承者」的寬限期補救措施上面,如果民眾的繼承地是在雙北市,由於雙北市的不動產價值是全國最高,被豁免機會不大,或是即使被豁免,恐怕也必須是在繼承的不動產「完全無法住人」的情況。舉例來說,小明繼承了父母的房子,倘若這個繼承可以得到豁免的話,那麼等於小明的父母可以去辦首購房貸,小明自己也可以再去辦一個首購房貸,等於又可以買2棟房子,這時又產生其他不公平的情況,也因此央行即使要恢復繼承者申辦房貸可得到寬限期,也要先把上述的疑慮充份釐清。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