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非自住稅率 3.2%起跳
財政部初擬囤房稅2.0參考基準,在排除特定房屋及建商後,六都非自住住家稅率將至少3.2%起跳,相較於現行囤房稅1.0,六都最低稅率皆訂在1.5%或2.4%,未來上路後,六都囤房族稅負將全面加重。
根據財政部初步規劃,囤房稅2.0將地方政府分為甲、乙、丙三大模組,分別訂定參考基準。甲組為六都,乙組包含新竹縣市、宜蘭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七縣市,丙組則是甲乙組以外包含基隆市等九縣市。
針對非特定房屋的一般囤房稅率,六都兩戶內稅率3.2%,三至四戶為3.8%,五至六戶4.2%,七戶以上適用最高稅率4.8%。
乙組一戶稅率2.8%,二至四戶3.2%,五至六戶3.8%,七戶以上4.8%;丙組兩戶內2.8%,三至五戶3.2%,六至七戶3.8%,八戶以上4.8%。
此外針對特定房屋,包含誠實報稅的房東、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兩大類,囤房稅2.0給予較優惠稅率區間為1.5%至2.4%,財政部初步參考基準也比照一般囤房稅率,同樣分甲乙丙三組。
特定房屋三組皆按持有戶數分為1.5%、2%、2.4%三種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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