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青年及老年居住問題 林伯豐籲釋出閒置土地建住宅
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今(17)日表示,隨著生活水準提高,台灣的住房水準也應繼續加強才能提高民眾的幸福感,建議政府充份利用國內的閒置土地,例如即將關閉的學校、閒置的軍營或政府空出來公有地,興建青年及老年住宅,在「只租不賣」的前提下,以優惠方案提供台灣青年或無房可住的老年人居住。
三三會今日舉行5月例會,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以「包山包海、天下第一」為題發表專題演講。進行專題演講。由於林右昌上任後曾宣布將建立青年購屋積金制度,每年300億元租金補貼資格及房貸族也都將放寬。
對此林伯豐也在致詞時表達,希望上述政策落實,應能幫助購屋及租屋族。針對住房政策,林伯豐提出五點建議:
一、政府應建立長期、全面的住宅政策,在供給面、價格面和制度面,應兼顧產業健康發展,首要解決的是「租房」的問題,再解決「住房」的問題。
二、全面整頓公有閒置或畸零地,如軍方閒置營區,興建「只租不賣」平價租金的青年社會住宅、租金補貼等政策。規劃私校退場機制,並將其土地轉移為老人住宅的興建使用。
三、住宅法第22條明訂「社會住宅於興辦期間,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之地價稅及房屋稅,得予適當減免。」,目前各縣市做法不一,建議應修法一律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四、民間興辦社宅融資難以取得,造成推動困境,獎勵民間興辦社宅應比照政府融資平台。
五、中央和地方政府對於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應簡化流程縮短審議時間;放寬容積管制,加大獎勵誘因;協助成立地方都市更新專責單位,帶頭推動公辦都更,也誘發民間發起自主危老都更的意願。
另外,經濟部日前預告「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子法草案,申請門檻為研發費用達新台幣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達新台幣100億元,申請門檻雖然已經調降,依照此標準可以適用的廠商僅約10家。
對此林伯豐也建議:產創條例第10條之2的申請門檻應考量再予以降低,其中研發費用建議調降至新台幣50億元、研發密度5%;另因應氣候變遷淨零碳排,企業投資節約能源或購置潔淨能源設備或技術,應納入產創條例第10條之1的投資抵減範圍;他並指出,產創條例第10條之1之「智慧機械、5G以及資安投資」,投資抵減的實施期間應與「產創條例10之2」一樣到202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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