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 花敬群:關後門不是開後門
預售屋換約限制不溯及既往引發各界討論,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昨(17)日回應立委質詢時坦言,這樣的調整「內心也很掙扎」,但他強調「這是關後門,不是開後門」,給予過往簽約的人機會,且只有一次機會,而非房子皆能自由換約,不是汙名化買預售屋的人。
《平均地權條例》三讀通過,其中對於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許可制,皆不溯及既往,在新法上路前購買的預售屋契約,未來新法上路後仍可轉售,但只能轉售一次,未來接手的新買家將落入新法限制範圍。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昨日在立法院痛批,花敬群過去曾在立法院說,「態度上並沒有不溯及既往」,1月11日內政部部長信箱回覆民眾,也說修法前取得預售屋,修法後禁止轉售,結果修法後卻不溯及既往,打臉自己。
邱顯智質疑,當時修法時並沒有提及不溯及既往,呼籲內政部依法行政,不要任意曲解,讓持有預售屋的投機客可以繼續有炒作空間。
花敬群表示,內部也針對這項議題討論許久,後來定調新法不溯及既往,他坦言,這個調整內心也很掙扎。
花敬群受訪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是希望落實打炒房,但當初買預售屋的民眾,簽約時可能無法預期禁止換約規定,前面認定給寬一點,反而在子法訂定時可以嚴格一點,這是關後門,而不是在開後門。
花敬群指出,立法施行後,所有換約都要被禁止,對於過往簽約的人給予機會,且只有一次機會,而不是房子都能永遠持續自由自在換約,立法是打炒房,不是汙名化買預售屋的人,法的平衡性很重要,這是經過考慮後訂定出相關規定,希望落實打炒房,也避免無辜的人受到影響。
花敬群上周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預售屋限制換約轉售規定不溯及既往,待法案實施日開始,才按照相關規範禁止預售屋換約。因此,在法案日出前購買的預售屋,不受新法限制,仍可轉售第三人。外界解讀投資客可暫時喘口氣,也質疑這會讓投資客搶搭最後一波炒房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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