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自住購屋不用政府許可、私法人自住卻採許可制 建商:毫無邏輯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引發巨大爭議;建商表示,自許「最會溝通的政府」,卻強推高爭議的法案通過,尤其「自然人自住購屋不用政府許可,私法人自住購屋卻採許可制,政策毫無邏輯」,尤其選擇性執法,完全暴露政策推行與否全憑自身喜好,非台灣之福。
建商普遍認為,「自然人自住購屋不用政府許可,私法人自住購屋卻採許可制,這是什麼道理?什麼邏輯?」,尤其選擇性執法,完全暴露行政官員施政推行全憑自身喜好、教科書理論空談治國,極度欠缺實務面執行可行性與否的經驗,沒有一整套長期可行性的健全房市政策,非台灣之福。
多位建商指出,自許「最會溝通的政府」,卻強推高爭議的法案通過;剝奪民眾交易自由權利,違憲侵害司法權,卻稱基於公眾利益,無違法之事,「錯誤的政策比不作為更可怕,權利的傲慢不過如此而已」。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認為,「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但私法人已有繳稅,尤其2021年房地合一稅2.0版上路後還課重稅(實質稅率60.4%),現在連買賣房屋的交易自由行為都要被限制?擬推新法將讓交易市場充滿不確定性,更妨礙人民財產處分自由。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名譽理事長王光祥強調,中華民國政府在立一個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在做的政策、法令,尤其立法過程中缺乏與業界對談,立法院審議時更沒有舉行任何一場公聽會,完全不管政策實施後、市場會造成什麼樣的問題,但內政部卻稱「修正通過後,會邀集相關機關及公會團體討論」,閉門造車、故步自封的行為,這次立法很粗糙、相當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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