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用「6代稱」敘述凶宅 網一看特殊術語:他是懂賣房的
多數人往往會擔心住到有事故的物件,也就是俗稱的「凶宅」,不過由於現在房價居高不下,因此也有些人會開始考慮入手。一名房仲在網上介紹事故屋時,有位網友以「6個代稱」來詢問是發生什麼故事的房子,此文一出,引起不少網友熱烈討論。
臉書粉絲專頁「尻語錄-後現代情慾」上傳一張擷圖,圖中一名房仲在介紹一棟事故屋,這間「有故事的房子」位於台中市北區一中商圈,全新三房平面車位,價錢低於行情。下面有網友以「6個代稱」留言詢問,「大哥,是晴天娃娃、美式炭烤、刀舞表演、空中芭蕾、無限暢飲還是青埔寨類似故事?」,房仲回答,「空中芭蕾」,網友再進一步詢問,「客廳跳舞還是後陽台跳舞?」,房仲表示,「後陽台跳舞」,令原po不禁直呼,「這個回覆好有台灣的獨特創意」,同時也降低了恐怖感。
網友紛紛表示,「其實也還好,至少是在外面,裡面沒留味」、「客廳不能跳舞吧?是不是想問前陽台還是後陽台啊?」、「創意十足!」、「特殊術語」、「這樣說我還是會害怕的」、「他是懂賣房的」、「有故事,是指鬼故事?」。
房仲指出,凶宅是通俗用語,法律上也沒有對凶宅的具體標準,一般而言,以房屋曾有凶殺、自殺等「非自然」死亡情形來認定,並非有人在屋內過世就算。實務上在買賣房屋時,賣方應於「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主動告知房屋使用情形,若有以上事件,可能會對未來住戶產生較大心理壓力,構成屋況瑕疵,買賣雙方應以減損的房屋價值,約定合理的成交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內政部僅規定賣方要告知「持有」期間有無發生凶殺或自殺情形,但凶宅的屋況瑕疵不會隨著轉手而塗銷。而且凶宅只有在第一次買賣時需於「實價登錄」註記,之後的買賣則無硬性規定必須登錄。若有投機客以低價購入凶宅,再於轉售時隱瞞,將讓接手房屋的買家在不知情下購入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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