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房屋標準價格今年調升30% 近10年升100%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5月底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漲幅30%,7月1日為施行基準日,這一天以後拿到使用執照的建案(新、增、改建房屋)才適用,綜合往年推案量估計有1.8萬戶,增加約3千萬元稅收,與土增稅百億元的歲收比較,增加的比率低。
地方稅務局說明,房屋標準價格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每3年重行評定1次,這次調升30%後對應2015年6月30日調升60%、2021年10%,累計標準單價增幅為100%,不及雙北超過140%,22縣市排序第8,2015年6月當年排序第16年,和新竹縣市、苗栗相當。
房屋標準價漲幅各縣市不一,不過都按標準單價評定表調整,當中包含內政部營造公程物價指數,至112年已經調漲142%,桃園市漲幅在各縣市後段班,2015年因為民意調漲聲量高又多年未調整,該年度因此漲60%,至今年累計漲幅達100%,稅務局表示看似相當高,但對所有權人負擔不重,估計稅收增加約3千萬元,在土增等相關稅收占比低。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同時調整桃園市522條街路地段率,其中調升502條,調降20條,重評後地段率不分新舊屋一體適用,對照桃市上萬條街路,影響幅度不大。
稅務局指出,為合理反映房屋建造成本,參酌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與考量民眾納稅賦負擔,除了標準單價調升30%,又地段率是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的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供求概況,比較不同地段實價登錄價格減除土地價格,訂定標準,主要用意在於反映房屋所處街道繁榮程度,符合租稅公平,重評後的地段率適用對象包含6月30日以前舊有房屋,最新地段率可連結至稅務局「官網\網路櫃臺\查詢\房屋街道等級調整率」查詢。
地方稅務局今年在議會定期大會工作報告時就指出,2023年8大稅收除了土地增值稅,其他7大稅收都達標或超標。土地增值稅實徵淨額84億6145萬元,與預算數130億元比較,短徵45億3855萬元,達成率65.09%,減收主因為大面積移轉案件挹注稅額不如預期,加上房地合一稅2.0、實價登錄2.0版實施及央行數度升息、選擇性信用管制等打炒房政策影響,土地交易量、價都與2021年155億元和前後一年上百億元增值稅收比起來差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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