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年贈與房產省稅成惡夢!長輩中途離世卡產權 專家:未過戶持份變手足共有
面對高資產傳承議題,許多長輩習慣利用生前贈與來降低未來的遺產總額,但在執行細節上若缺乏全面評估,反而可能引發嚴重的共有糾紛。
稅務專家蔡怡澄指出,不少父母為了節省贈與稅,會選擇以持份逐年過戶房產給特定子女。
但若中途發生長輩離世的突發狀況,不僅過戶程序被迫中斷,尚未過戶的持份更會瞬間變成全體繼承人共有,讓原本的傳承美意演變成棘手難題。
蔡怡澄舉例說明,若一間房子的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約落在900萬元左右,父母為了善用每年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度,常會規劃每年將四分之一的房屋與土地持份過戶給特定小孩,預計分四個年度陸續完成全部產權移轉。
然而實務上曾遇到案件,當房子過戶到一半或四分之三時,年邁的父母卻不幸中途過世,導致過戶程序直接停擺。
當此情況發生時,尚未完成移轉的其餘產權持份,將直接列入遺產範疇,依法由全體法定繼承人共同分配。
這意味著該名原定接班受贈的小孩,必須與其他兄弟姊妹共同持有該筆房產。
黃懷漢補充,在沒有有效遺囑的前提下,其他手足只要持有一小部分比例,若對房產未來處分有異議,該房產不管是想要出售、出租還是自住翻修,在法律上都會變得寸步難行。
此外,蔡怡澄特別提醒「擬制遺產」的課稅規定。
依照我國稅法規範,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或各順序繼承人的財產(包括不動產或現金),在申報遺產稅時,依法必須全數併回遺產總額計算課稅。
長輩若在生前匆促贈與卻在2年內身故,不僅無法達到降低遺產稅負的原始目的,還會徒增申報負擔與家族成員間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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