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間投入長照!竹市祭三大租稅優惠 房地符合條件可免稅
新竹市65歲以上人口已逾7萬5千人、占全市約16%,市府鼓勵民間投入長照服務。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符合條件的長照機構,可享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三大租稅優惠,減輕營運負擔;但若未依規定使用,除追補稅款,最高可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高虹安表示,因應高齡化社會,市府持續推動高齡友善政策,完善長者照顧服務及福利措施,希望透過租稅優惠鼓勵民間投入長照,共同打造「老幼共好、幸福友善」的安居城市。
高虹安說明,私人土地捐贈供財團法人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使用,若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利益,且受贈財團法人章程載明解散後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即可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此外,長照機構興建期間可申請免徵地價稅;營運期間若符合非營利、不違反長照目的,且全部收益均用於長照業務,自有房地也可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不過,長照服務分為居家式、社區式、機構住宿式及綜合式4類,僅提供居家式服務者不適用上述三項免稅規定。
高虹安提醒,稅務局每年都會清查獲准免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若未按捐贈目的使用、違反事業設立宗旨、土地收益未全數用於該事業,或捐贈人取得相關利益,除追補土地增值稅外,最高可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高虹安舉例,曾有財團法人甲社福機構受贈取得免徵土地增值稅土地,稅務局清查卻發現地上建物實際供另一財團法人乙基金會使用,雖兩者都是公益社福團體,但因屬不同主體、不符原捐贈目的,最終遭補徵200萬餘元土地增值稅。
高虹安呼籲,符合規定的財團法人長照機構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應於各該稅開徵40日前提出,逾期將自次年或次期起適用;受贈土地取得免稅資格後,也應持續注意使用情形及免稅要件,以免遭補稅或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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