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包租代管傳非法轉包 高市租賃公會批「一頭牛扒兩層皮」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制度驚傳非法轉包,衍生一邊向租屋民眾收費、再向政府請領補助的「一案雙收」亂象,形同讓租屋族與房東遭「一隻牛扒兩層皮」,高雄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發表三點聲明,強調公會堅決反對任何違法轉包行為,支持主管機關依法查處,呼籲業者回歸誠信經營,共同維護社宅包租代管制度的公信力。
高雄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國基鑑此「亂象」開了第一槍,他表示,近期發現部分業者為爭取案源,先以一般代租名義向房東或房客收取一個月媒合費,之後將案件轉為社宅包租代管,向政府申請媒合費及管理費補助,形成「一案雙收」。
他說,政府的補助款原已涵蓋仲介媒合及管理服務報酬,依法不得再向房東或房客收取任何代租費、仲介費、媒合費或變相行政手續費,違規者等同重複收費,侵害租屋民眾權益,也破壞市場公平競爭。
劉國基表示,違法轉包行為,除損害政府採購制度的公平透明原則,對長期投入人才培訓、管理制度與服務品質的合法業者也造成衝擊,使守法者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更打壞整體租賃服務產業形象。
高市租賃公會主張「絕不容忍違法轉包」、「捍衛公平採購制度」及「推動誠信經營」。強調公會支持主管機關依法查辦,並推動「誠信公約」,呼籲會員拒絕非法轉包,勿透過違規手段搶占市場。劉國基也提醒,若查獲「一案雙收」情形,除將追回政府補助款、終止委託契約外,如涉及偽造文書或詐領公款,更可能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主管機關也可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裁罰。
另房東委託社宅包租代管前,應要求業者出示國家住都中心核發的第五期社宅包租代管委託證明,並可向住都中心或各地租賃公會查證業者資格,同時確認內政部推動的三項稅賦減免、三項費用補助及三年專業服務等「333」政策,避免誤信不肖業者影響自身權益。一旦發現業者刻意規避身分查核、無法提出社宅合格業者證明或疑似涉及重複收費情形,應立即停止委託並向公會檢舉,共同遏止社宅非法轉包歪風。